截至2015年10月28日,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进入面试人员集中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考生无法取得联系。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有关考生尽快与资格审查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弃权,并按笔试成绩依此递补。
近期,资格审查机关将电话通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发放面试通知书。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联系电话:0531-58598321 0531-58598330
附件: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