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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安系统面试人选公告

    日期:2014-11-25 13:45:48   来源:

    根据《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现将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5日—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招考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招考1人的职位不足1:2、招考2人及以上的职位不足1: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调剂职位,按调剂后招考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调剂职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所报调剂职位的面试。

    二、面试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2014年12月3日登录辽宁人事考(www.lnrsks.com)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咨询(举报)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原标题:关于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面试人选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面试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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