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我州公安、司法机关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见《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19日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14年11月20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政法试点班(公安机关)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
原标题:关于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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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