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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日期:2014-11-04 13:19:41   来源:

    为做好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取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确定吴蔚等114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报考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若以邮寄方式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以快递单上的日期为准)。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报送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大专以下学历和职位要求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送方式: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逾期不送达或没有快递寄出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未入围面试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人员的,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另外,面试公告将于11月12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0771-5788799 传真电话:0771-5788798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21楼2101号办公室,邮编:530028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点击下载>>>

    2014年广西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名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法院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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