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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日期:2014-09-23 14:10:01   来源: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4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8555。

    序号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1103330600405 民法学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原标题:2014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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