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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浙江长兴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1人公告

    日期:2014-09-18 16:40:28   来源: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和实际驾驶年龄5年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建议男性。

    4.三年内无交通肇事。

    5.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以2014年9月15日的户口为准)的社会人员,在雉城街道有固定居住地。

    6.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402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县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法院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27640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纪委监督电话: 0572-6037848

    原标题:长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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