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已于2014年9月12日结束。现将考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请参加笔试人员持身份证按时参加。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合计2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纪委派出政法部门纪工委全程监督。
1.笔试(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1:30公布。
2.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果比例不足1:2,则划定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限时15分钟。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4:30-17:30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3.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县检察院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
五、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原标题: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考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