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考试网讯: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更多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院招聘尽在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
一、公示期
2015年8月26日— 9月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流动窗口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经济开发区五纬路增1号(301500)
电 话:69591760
联系人:杨春山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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