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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山西晋中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日期:2015-08-19 09:55:00   来源: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 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2、时间、形式和内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9月20日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采取纸笔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按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和非医疗类岗位区分,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非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仅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免除笔试(仅限报考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要求岗位),其他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二)面试

      本着公正、高效、节俭的原则,面试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选择: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没有比例限制。

      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招聘领导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各占综合成绩的20%;护理岗位面试只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非医疗类岗位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内容及形式可以根据单位招聘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如不达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不另行安排面试)。

      (三)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一场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 实践技能操作成绩×20%

      护理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实践技能操作成绩×40%

      非医疗类岗位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考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单位确认后,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递补,仅再进行一次体检、考核,如再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招聘工作领导组反映(电话:0354-2638533)。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晋中市人才中心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管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招聘主管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0354-263853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4-3075610

      原标题:2015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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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表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应聘须知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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