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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四川宜宾市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日期:2015-07-07 15:19:00   来源: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宜宾市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二、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7月15日—16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7月14日(上午 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原标题:2015年宜宾市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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