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1.如何理解本次选拔的“工人、农民”?
“工人”指在各类企业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农民”指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或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报名时在工农生产一线工作,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工作,以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
“企业一线”主要指直接制造产品的操作一线(如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的服务一线(如酒店服务员)、与客户直接接触的销售一线(如跑单、跟单人员)等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岗位。农业“生产一线”主要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工作岗位。
2.如何理解异地务工人员“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一线工作3年以上”?
“珠三角地区”指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即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9个地级以上市。在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企业工作的异地务工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异地务工人员报名时,须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工作。
“3年以上”含3年,试用期可计算在内,在珠三角各市企业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
3.如何理解异地务工人员“户口不在选拔职位和本人工作所在市(户口通过企业用工方式、政策奖励迁入的除外)”?
“户口通过企业用工方式”迁入,是指报名人员从外地到职位所在市的企业工作后,按企业用工有关入户政策将户口由外地迁入职位所在市。
“政策奖励”指有关省直部门或各地级以上市制定的关于吸纳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入户的政策奖励,包括参加2010年、2011年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考试,经审批入户。
4.如何理解本地工人农民“在职位所在市的工农生产一线工作3年以上”?
报名人员必须是户籍在职位所在市的工人或农民,下列两类人员也可报名:一是具有职位所在市非农村户口,在职位所在市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以上;二是具有职位所在市农村户口,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满3年以上。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跨市报考?
可以。
7.如何理解“在职位所在市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职位所在市的乡镇机关或乡镇事业单位临时聘用3年以上”?
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在乡镇机关或乡镇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时间可以累计。临时聘用3年以上,应签订和实际履行劳动合同。
8.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经工作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如何办理?
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9.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选拔项目的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0.如何理解“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另外,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选拔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名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