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参照《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部分,其中申论科目为A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30 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笔试考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12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各资格审查单位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明、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参照报考指南所附式样填写。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考职位报送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面试人选与招考计划数的3:1比例,从笔试达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八、公示和派遣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按照报考职位直接派遣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按照报考职位直接派遣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或者先派遣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再按照报考职位改派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照报考职位直接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
附件:
1.安徽省2014年选调院校名单
2.安徽省2014年急需专业目录
3.安徽省2014年选调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