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按照2014年选调生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请各位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天津公安医院住院部楼前(和平区新华路162号)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2、请于3月2日下午(2点以后)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费280元,到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区委5楼511室)填写体检表、缴纳体检费;外地考生可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3月6日前寄至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体检费于10日当天交工作人员。所有考生同时将电子照片(不小于50K)于3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tjbdwgz@163.com。
3、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3月20日,体检有问题需要复检的考生,我们会电话通知。体检正常的考生不再电话通知。
二、考察工作
1、3月20日以后,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学院党组织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盖章的现实表现材料(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的情况,1000字左右)、选调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交(寄)到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报考法院的考生还需出具父母的政审材料(见附件,需父母所在村(居)、上级党委(党工委)或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盖章),一同交(寄)。应届毕业生同时交(寄)《三方协议书》。区委组织部到学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证、学生档案、党组织关系派到(转到)“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户口迁移证开到“天津市宝坻区”。
3、毕业后,请尽快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报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送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附:选调生基本情况表、政审材料
联系人:王光泽
联系电话:022-29238605 13920983668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