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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吉林省选调生体检通知

    日期:2011-07-04 09:54:00   来源: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1年省直党群部门及法院系统选调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7月7日。请应检人员(名单附后)于当天早5:30分前到省高法正门(长春市景阳大路1399号)集合。联系电话:0431-88556403

      二、招考部门须知

      请各招考部门指派1名工作人员,7月7日早5:15分前到省高法正门,负责核实考生身份和收取考生照片等项工作,并全程参与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安排请按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办理。

      三、考生须知

      (一)需携带物品。

      1.身份证、准考证(如有遗失,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2.六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需预先粘好双面胶。

      3.人民币1000元,请多准备些10元零钱。

      (二)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已经统一准备,如想另行携带食品请注意卫生)。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

      2011年省直党群部门及法院系统选调生体检名单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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