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实施。
5、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人才服务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7、招募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招募人员,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招募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湘潭市人才开发中心 0731-58520728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1-58568994
湘潭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731-57884924
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0731-56783708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5681980
附件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附件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