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三支一扶工作要求项公布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精心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 加强管理,搞好服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结合培育和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