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14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本次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涉及我市共200个招聘岗位,具有全日制相关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人员有资格进行报考,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和具体要求以《2014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省公告时间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6月4日—6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信息逐一核对审查。
3、报名确认。6月16日—17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在振兴计划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打印,并在个人照片位置粘贴近期免冠二寸彩照,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承诺书栏内亲笔签名)、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往届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章后,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依据。现场报名确认通知将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4、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报到证(学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真实有效、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面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不实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本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报名信息虚假的,列入不诚信记录。
6、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统一在网上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以招聘岗位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另作处理。
7、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考生参加体检时将考察材料统一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公示。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职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9、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区人社局报到,并与县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协议后,由县区人社局分配到基层用人单位。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卫生岗位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见习试用期满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程序的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均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报考宝鸡市岗位的应聘人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