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7月7日至7月13日)。各县(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统一进行面试,并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提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由各县(区)自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7月8日至7月15日)。各县(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无递补人员的有效空缺岗位,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全市进入面试、但未列入拟招募人员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一次调剂递补。
2.公示(
7月18日至7月24日)。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
7月25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2.培训上岗(
8月31日前)。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签订协议(
8月31日前)。由县(区)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9月1日正式上岗。
四、相关待遇和保障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0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和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考生必须于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书及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三)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因招募人员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8月31日前上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0883-2128062
附件:招募数量及岗位.xls
临沧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