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在报名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持结婚证和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我市参加报名,录取后应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二)考试
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除笔试外还应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下午:14:30—17: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到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分配指标120%的比例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分别确定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组织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计分办法
(1)报考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
(2)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初选
按照县、区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分配的指标,在指标内按照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最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在同等条件下,首先优先选拔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市考务办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