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选拔8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48号)精神,现就金昌市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人员需求和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名额。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金昌生源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3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拔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必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以市教育局在报名前公布的所需学科为准);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必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以市教育局在报名前公布的所需学科为准)。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须为教育学类、体育学类、艺术学门类下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其中: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