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三支一扶 > 招考信息 > 正文

    2014年甘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4-05-20 17:46:00   来源:

    (三)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3.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四、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4年7月12日, 9:00—11:30。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核、录取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核。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前要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组织岗前培训,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通过《2014年选拔8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人社部门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