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核
6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招募计划数按1:1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入围对象。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主要对毕业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招募人员确定和培训上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予以公示。经公示和审核确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8月份参加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七、相关政策和待遇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2、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生活补助。同时享受交通补贴和多项保险。
3、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人社部发〔2010〕52号、皖政〔2009〕39号、皖人发〔2008〕44号、皖人社秘〔2011〕154号、皖人社秘〔2012〕139号文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每门笔试科目加2分、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10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服务期工龄连续计算、职务工资确定、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基层服务单位在岗位空缺情况下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等优惠政策。
4、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其纳入“青年创业计划”,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大学生创业引导贷款等有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八、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
2、对因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滁州市水利局
滁州市卫生局
滁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滁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