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体检、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进行一次。
七、审核确认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根据计划、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
八、培训上岗
8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九、政策保障
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和服务期满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精神执行。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2.7万元;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并据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其他事宜
(一)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两门科目笔试成绩须分别达到该科目卷面总分的50%,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当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录计划数时,可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数,并将核减的招录计划数调剂到本县(区)其他服务岗位上,并予以公告。
(二)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及政策咨询电话:
贵池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3214811
东至县人社局五楼:0566-7016873
石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6023519
青阳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5030572
(三)此公告未尽事宜由池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解释。
附件:2014年池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池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