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遴选 > 招考信息 > 正文

    2016新疆伊犁州选派州直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公告

    日期:2016-01-23 14:48:00   来源:

    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是州党委夯实基层基础,在基层一线、边远艰苦和复杂环境中培养锻炼干部、发现识别干部的有效途径。为深化和巩固2013年以来州县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主要从2016年州直下派“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中选派。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农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具备带领群众改善基础条件、调整产业结构、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反映好。

    4、中共正式党员,科级及以下干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懂“双语”者优先。

    三、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组织考察与会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待遇

    1、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任期3年,其在原单位的身份、职级、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考核评优不计入任职地和派出单位评优基数,不占评优比例。

    2、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是2015年(含2015年)以后参加“访惠聚”活动的,“访惠聚”住村视同下派任职,住村时间一并纳入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计算。

    3、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特别优秀且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提拔后下派任职。

    4、平职下派任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5、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是科级职务的,可同时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列入各级后备干部管理。

    6、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双薪制”,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达到称职者,享受当地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

    五、有关要求

    1、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本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

    2、各县市负责本县市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下派任职等工作。州县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6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 晶 联系电话:0999-8070035

    8027903(传真)

    原标题:关于选派州直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伊犁州直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报名表.xls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月22日

    相关热词搜索:伊犁州 党支部 州直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