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方法、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2014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省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省人民检察院正门东侧100米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即学历证明)和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需附照片)一式三份(报名表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工作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闭卷
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数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时间:2014年9月20日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类型和特点。
(三)体检和考察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分(100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数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
1、体检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最后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侧重考察其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书面通知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予以公示和办理调任手续
2014年9月,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之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2014年省检察院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检察院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qstp:// www.jl.jcy.cn/wjcy/672/tmain.sqsml)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信息发布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0431-87082631(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431-8708263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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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林省检察院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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