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报考人员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将报请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同意,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三)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开选调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71—64096609(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409671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附件: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2、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选调法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