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宽拓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2014年眉山市法制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4年5月4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区(县)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眉山市法制办公室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评采取报考人员竞职陈述、现场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