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划线。根据笔试成绩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宁夏医科大学职位及宁夏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职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在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胜任力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职位还要测试英语口语水平(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用“大评委制”,专业评委由7-9人组成,群众评委由9-11人组成。面试由区直有关单位负责,面试工作方案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七)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中,免笔试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分职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考察组按照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用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的办法,突出对干部德的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直有关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八)确定拟任用人员并公示
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占35%、面试成绩占35%、考察评分占30%的比例(免笔试职位,按照面试成绩占40%、考察评分占6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每个招考职位确定2名(出现并列时顺延)拟任用初步人选,提交区直单位党组(党委)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员。拟任用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其选拔资格,依次递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任命(聘任)。
(九)试用和任命
公开选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试用期满后,分别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单位党组(党委)进行考核。考核称职的,正式任命;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处级或相关待遇。
五、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拔工作中,对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选拔的程序及方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察对象名单、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拟任用人员名单等,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在相关媒体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有关本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简章》及有关信息,请登录人民网(网址:
qs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网址:qstp://www.xinhuanet.com)、宁夏新闻网(网址:qstp://www.nxnews.net)、宁夏党建网(网址:qstp://www.nxdjw.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951-6669312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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