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在网站上发布 《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公告》,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两所直属高校东北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校长。
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校领导的选拔、任命上,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主要集中在副校长的公开选拔上,而作为一把手的校长的选拔、任命,还主要由主管部门操作。这种方式,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主管部门主要从干部角度,考察候选对象是否合适(包括级别和资历),而较少考虑不同学校对校长人选的不同要求;其二,师生在校长选拔、任命过程中往往不知情,往往在新校长宣布大会举行之前,教授们还不知道具体人选,更没有参与权、表达权。如此选拔、任命的校长,首要角色就是官员,而非教育家,校长在具体办学时,也往往对上负责,而不是对师生负责和教育负责。
按照教育部公选校长的公告,有两方面值得关注,一是按照1:3至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个人有关情况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职位所在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这确保了师生对校长选拔的知情权;二是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50分钟,其中竞职演讲30分钟,提问2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教师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中进行民意测验。综合面试、民意测验等情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这体现了师生对校长选拔、任命的参与权和表达权。相对于此前的校长选拔,有进步意义。
当然,做好校长选拔,还需要对综合面试、民意测验情况进行公开。一个事实是,此前在学校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中,也有民意测验环节,但民意测验结果并不公开,因此,被大家质疑为是搞形式、走过场,为了保证面试、测验的公平公正,有必要将整个评价过程透明化。
再就是,作为一项探索,要积累经验,持续推进。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同济大学曾经试行民主选举校长,吴启迪教授成为第一位民主选举的校长。但这之后长达17年时间中,校长选举方式没有再推进,就是这次公选校长,也没有回到当初民主选举的状态。但愿这种情况不要再公选校长试点中发生,而应该逐渐建立起校长公开遴选的机制。
从长远看,公办大学应该探索建立由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贤达组成的大学理事会,在选拔校长人选时,设立对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公开选拔校长,把校长候选人名单,提交教育主管部门任命。这样选拔任命的校长,就摆脱了官员身份,而体现教育管理对校长职业化的要求,也会转变校长的办学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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