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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9 09:13:51   来源:

    一、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

    1、我校2015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2、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

    2、资格审查。学校对推免生进行条件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来校参加复试。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着重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推免生到我校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A4纸张双面打印),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由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政审表),须加盖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公章。

    申请表和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为http://125.223.200.60:8080/Category_3/Index.aspx。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130117 电话:0431-86172413

    网址:http://125.223.200.60: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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