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专业
我校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受专业请参阅《牡丹江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 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四)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四、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53-6515587,邮箱:msyyjsc@163.com,联系人:凤老师。
牡丹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0453-6515592。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md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