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奖励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通过提高待遇,鼓励优质生源专心学业。我校即将出台专门针对本届推免生的奖励措施,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部公告(http://gs.sit.edu.cn/)。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接收推荐免生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有关复试录取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部网站(http://gs.sit.edu.cn/)查阅《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3. 考生参加复试。9月25日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部通知申请人。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后,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推免生领取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21-60873567,邮箱:yz10259@126.com。
申请专业
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如下: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类别 |
0802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学术型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学术型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学术型 | |
0802Z1 | 仿生装备与控制工程 | 学术型 |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 | 化学工程 | 学术型 |
081703 | 生物化工 | 学术型 |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学术型 | |
081705 | 工业催化 | 学术型 | |
0817Z1 | 材料化学工程 | 学术型 | |
0817Z2 | 制药工程 | 学术型 | |
0817Z3 |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 学术型 | |
0852 专业学位 | 085216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专业型 |
085224 |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 | 专业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