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15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人数50%。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专业目录》。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推免生资格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三)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9月25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将如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东华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1),提前下载由档案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请提供复印件;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邮编330013),东华理工大学研招办邓老师收,联系电话0791-83898509,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报考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
我校复试工作着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实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测试十综合面试(含专业面试、专业英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课复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参见《东华理工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
2、综合面试含专业面试(含实验技能测试)与专业英语(含英语听说和翻译),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200分,其中专业面试100分、专业英语100分。
(四)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结合综合面试以及由档案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东华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c.ecit.edu.cn)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复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体系
1、学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国家部委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4]3号)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按8000元/人·年收缴。
2、奖助学金体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徐地华奖助学金、中海达奖学金、左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标准及办法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yjsc.ecit.edu.cn/Html/XKDT/201406/60.html)。
六、举报电话与邮箱
电话:0791-83897967;电子邮箱:dhlgdxyzb@163.com
七、其他事项
1、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八、附则
本工作办法由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