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生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审核工作;各招生学院负责所属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三、接收学科与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除工商管理外的所有学科均可接受申请。具体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与招生计划见附件,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看。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接收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2014年9月28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复试通知。2014年10月中旬,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校组织体检,也可在复试前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
4.拟录取。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拟录取手续。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考院审核与公示。
(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在复试时呈交面试导师组。
五、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在校学习年限为2-4年。
(二)学费
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如下(以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学位类别
(三)住宿费 研究生宿舍为四人间,内设有卫生间、有线电视、电话、校园网接口,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第一学年要求住校)。 六、研究生奖助 我校面向人事档案关系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面向全体研究生建立奖励体系,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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