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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8 10:14:35   来源:

    一、专业领域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别在管理学、经济学领域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接收2015年免试推荐攻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在工业工程和专业会计学(MPAcc)接收免试推荐专业型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14经济管理学院31人

    027000统计学2人

    085236工业工程8人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6人

    120201会计学6人

    120202企业管理6人

    120104技术经济及管理2人

    三、申请条件

    1)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CET4成绩426(含426)以上;

    5)三年学习成绩不得有不及格情况;

    6)三年所在学校专业排名在前10%以内;

    7)会计学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学生。

    四、接收程序

    1)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办法后即根据报名情况开始进行接收工作。

    2)推免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3)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4)学院复试合格后,学院和推免生确定拟录取专业,并上报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录取流程。

    5)全部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还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学院依据推免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接收推免生第一次复试安排:

    时间:2014年9月30日8:30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经济管理学院三层大会议室

    再次复试安排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刘霄燕

    电话:6014517

    E-Mail:tyutj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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