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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8 11:19:28   来源: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和助学体系:

    1.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自 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全面收费,2015年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在校期间学费共计 16000 元,其中第一、第二学年每年 6400 元,第三学年 3200 元。

    2.工程硕士学费标准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与学术型硕士相同。

    3.奖学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年约15个名额,每生2万元。

    (2)新生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和报

    考志愿,分为两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比例为75%,设为三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6500元。

    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5000元。

    (4)其它奖励: 学校还设有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等奖励,奖励金额在500-2000元。

    4.助学制度

    (1)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制度,可获得生活补助 300—800元/月。

    (3)科研补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经核准可给予报销,并根据论文级别发放科研补助。

    (4)复试时,学校免费提供住宿。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填写上述3份材料外,另附以下材料:

    1、《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免试学校研招办,一经收到,恕不退还。2014年10月20日前复试完毕,将免试生复试材料统一交研招办备案。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完成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校安排,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4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bwu.edu.cn/yjsb)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监审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调剂复试期间进行,推荐免试生应主动联系研招办体检。

    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89534461

    北京物资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010)8953430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编:101149

    电子邮箱:bwuyjsb@126.com

    官方网址:www.bwu.edu.cn/yj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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