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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邮电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7 11:41:41   来源: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必须是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申请者,可优先考虑。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安排本学科专业的优秀导师;

    2、凡录取为非定向的推免生,每学年资助全额学费6000 元;

    3、享受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

    4、来自教育部批准的“985 工程”、“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再一次性奖励2000 元优秀生源奖学金;

    5、推免生毕业时,优先向学校合作的通信运营商和通信制造企业推荐就业。

    三、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均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四、申请人所须提供的材料凡有意申请西安邮电大学2015 年推免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邮电大学201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 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由本人提交或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参加

    四、复试

    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10 月10 日。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接收工作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2014 年9 月28 日至10 月10 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

    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

    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

    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复试工作在2014年10 月25 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 小时内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117.133.122/)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考生对公

    示名单如有疑问,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监察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出现必修课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当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所有被接收的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事项。

    4、申请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21。

    联系人:王沛;

    联系电话(传真):029-88166179。

    研究生院网址:202.117.13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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