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9月28日至10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29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等)。
5. 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7.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相关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5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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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 8000 |
其他专业 | 6000 | ||
专业型硕士 | 风景园林、金融、翻译 | 15000 | |
社会工作 | 12000 | ||
其他专业 | 6000 | ||
定向就业(即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所有专业 | 12000 |
专业型硕士 | 风景园林、金融 | 26000 | |
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翻译 | 18000 | ||
其他专业 | 12000 |
2.奖助学金
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均可获得每学年不低于7200元/年的助学金资助;此外,每学年还有机会获得8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科研奖励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者,按教育部规定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邮箱: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1301,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