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简介
中国语言文学系简称中文系,其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中国语言研究所(首任所长为著名语言学家严学宭先生),1985年正式建系。中文系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两个本科专业,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含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等8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和湖北省“中国语言文学”重点学科,并建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教师35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3人,余为讲师与助教;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31人。教师里有1人次担任全国中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次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次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2人次先后分别担任了全国、省级相关学会的副会长、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学术职务。
自198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0年获得第一个硕士点以来,已培养出各类学生千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余人,硕士生700余人,博士生60余人。毕业生大都在党政机关、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类学校等单位工作,有数十人分别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本校等单位的硕士、博士。现在在校本科生400余人,硕士生160余人,博士生30余人。
近年来,中文系教师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10余项,教育部重点项目与规划项目10余项,其它省级科研课题10余项,8项成果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出版学术著作40多部,在国家级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
自建系以来,中文系就十分注重与海外学校、学术机关的学术交流,近五年来,先后由10余人次到美国、日本、德国、韩国、俄罗斯、新加坡等国以及港、台等地讲学、进行学术交流,并与美国伟恩州立大学、韩国庆尚大学、安东大学、国立新加坡大学等建立了稳定的系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中文系现主办有在海内外影响甚大的学术季刊《语言研究》。系资料室藏书较丰富,有图书9万余册并订有大量国内外主要学术期刊。
二、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总招生计划人数 | 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401中国语言文学系 | 78 | 39 | |
050101文艺学 | |||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 |||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985工程高校的免推生须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排名前25%,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211工程高校的免推生须加权平均成绩居年级排名前15%,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非985、211工程大学而所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免推生须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排名前10%,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6. 非985、211工程大学而所就读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的免推生须加权平均成绩居年级排名前5%,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独立发表发表或出版有专业论著、文学创作者,满足条件1即可。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请于2014年10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系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文学创作,专利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
2.本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本系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页(http://chinese.hust.edu.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地域分布确定复试形式等,并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本系复试时间在2014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之间。
6.本系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免推生名单,在2014年10月18日24:00点之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7.考生接到本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细则
1.复试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2.专业笔试由我系组织的专家组审读免推生《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并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专业笔试成绩。
3.专业面试采取实地面试的形式,面试仅作为参考。
4.最终预录取由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的专业笔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最终录取成绩按百分制由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的专业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其中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占30%,复试的专业笔试成绩占70%。由高到低顺位录取。
5.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
六、培养工作
被我系接受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相关院系出具成绩,报本校研究生院培养出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本系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导师和本系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中文系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57713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