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简介
药学院创建于1971年,经历了同济医科大学药学系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的发展历程。现设有药学系、中药学系和生物药学系3个系,1个实验教学中心和1个测试中心,7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院拥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所属6个二级学科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均可招收博士研究生,中药学一级学科和药学二级学科及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本—硕连读,分段培养。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21人,硕士生导师33人。目前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近260人。
学院作为华中科技大学药学学科的主体,学校给予了重点建设。在“985”和“211”工程建设中,药学院在人才和整体科研实力方面均有显著提高。引进双聘院士1名, “外专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青年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名,湖北省“楚天学者”讲座教授1人,“楚天学子”6人,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5人,“学术新人”2人,5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取得了“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精品课程”、“国家重大创制新药综合性大平台、单元平台、关键技术和侯选药物”、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973”和“863”课题、“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重大项目/成果。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都在10项以上,教师年人均科研到账经费近50万元。药学院支持了我校药理学与毒理学(PHARMACOLOGY & TOXICOLOGY)、化学(CHEMISTRY)、生物学与生物化学(BIOLOGY & BIOCHEMISTRY)、材料学(MATERIALS SCIENCE)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
学院建成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包括武汉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然药物化学与资源评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中药新药关键技术创新基地、现代给药系统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院结合科研特色,深度融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光谷生物城),选派多个优秀科研团队入驻光谷生物城,强化“产学研”结合,并与多个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联合办学、就业实习等人才培养协议,拓宽了人才培养新途径。学院仪器设备先进,拥有可供教学和科研使用的高效液相色谱—核磁共振、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分辨质谱仪等现代高档仪器设备;学校图书馆和医科图书馆藏书丰富、国内外重要期刊齐全,建有覆盖面广的数字图书馆,通过数据库师生不出实验室就可很便捷地查阅到国内外的科技信息和原始文献。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与科研协作关系,80%以上的教师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并且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导师进行联合培养和攻读学位。同时,学院每年还接收国际留学生(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近30人。
学院秉承“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和“明德求真、弘药济世”的院训精神,努力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药学院,为有志于我国医药事业的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二、招生计划
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26人,直博生5人,药学和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均招生。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申请者必须是与药学和中药学相关专业的优秀大学生。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9月28日 申请者开始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我院申请条件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按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近三年加权成绩排名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9月29日 开始 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申请者材料,发出复试通知。
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2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10月8日确定第一批复试名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2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10月8日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已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12-14日。
5.10月12日-14日 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我院分专业的面试。我院夏令营的营员不用参加此次面试。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10月16日 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同意待录取。
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则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10月20日 网上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 补录
第一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果没有完成招生计划,会再补录一批。请关注我院网页的通知。
9.录取工作。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院系新生奖学金:985高校、中国药科大学和沈阳药科大学四年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考生录取后,新生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四年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七、我院导师信息链接:http://yxy.tjmu.edu.cn/yxy/htmly/xuekeyushizi/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汪老师 027-8369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