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护理学系自2001年在同济卫校的基础上开办了护理专科、本科、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已逐步形成了全英文教学的专业特色、目标较为明确的5个专业方向、10个教研室、1个护理实训中心,拥有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三个国内一流的三甲医院作为教学实践基地,是国家级中职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武汉市社区护士培训基地,是湖北省质量控制中心挂牌单位,湖北省护理学会理事单位,湖北省护理专科培训基地,湖北省护理专科实训基地。我系学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是护理学硕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授予点,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2011年我系成为全国首批一级学科博士点,是目前湖北省唯一的护理学博士点授权单位。
我系的发展目标为建设小规模、高层次、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护理学院,努力为社会输送具有扎实医学基础知识、丰富人文科学知识、较强临床护理能力和流利英语交流能力为特色的多层次护理专业人才。“
我系拥有一批学科梯队层次合理、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由护理学系、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的教师共同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主持部省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多项。承担《社区护理》(双语)教材编写任务,《护理学基础》分获学校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称号。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管理和教学经验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以及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在国际、国内知名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我系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美国密西根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俄罗斯第一医学院、新西兰基督城理工学院、环球理工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台湾义守大学、日本金泽大学、上海第二军医大等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两岸四地22所知名大学护理院系创办华夏高等护理教育联盟,建立网络平台,共享教学创意和教学资源,相互交流护理人才培养的先进理念、知识和经验,发展符合社会需求和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等护理教育。多位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机构任职。
二、招生计划
接收硕士推免生:护理学5 人
硕士公开招考生: 1 人
博士公开招考生: 1 人
直博生: 0人
硕博连读生: 0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985高校推免生综合名次为本专业前50%,211高校推免生综合名次为本专业前30%,非985,211高校推免生综合名次为本专业前10%。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4、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9月25日前),网上缴费,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含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及邮箱)。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加盖公章的历年加权成绩单和本专业排名。
(4)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
(5)各种获奖证书。
(6)《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7)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申请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我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我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9月29日至10月10日之间。具体视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复试。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我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我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复试细则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地面试、电话面试或网上面试。(我系学生的推荐面试成绩即为复试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50%,笔试50%。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我系按复试成绩从高到底,按我系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1:1确定待录取考生。
六、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或大五(五年制学生)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或大五(五年制学生)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或大五(五年制学生)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或大五(五年制学生)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招生工作咨询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3692635 18627948749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3692635 1898611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