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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大软件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3 11:50:28   来源: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高[2001]6号文)的首批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坚持以需求为目标,面向产业、面向领域;坚持国际合作、校企共建;坚持质量第一,素质与技术并重、基础与实践统一;坚持办学模式、管理体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秉承“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求创新”的工程化办学理念;做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接轨,使其成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工程型软件精英人才基地。

    软件学院具有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下设“软件服务与应用”和“数字媒体技术”两个学科方向,均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软件学院具有“软件工程”与“数字媒体技术”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软件工程领域”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是全国为数不多同时获得本科教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设有“软件科学与技术”和“数字艺术”两个系;建有数字艺术研究所、软件工程研究所、嵌入式系统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所、信息工程研究所共5个研究单位。软件学院和国际一流IT企业合作,共建有5个联合实验室,即日本三菱控制软件联合实验室、新加坡横河-蓝筹联合实验室、SIEMENS移动实时计算联合实验室、INTEL嵌入式系统联合实验室、微软创新与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在编专职教师2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了90%,一半以上的教师具有多年从事软件工程工作的经验;聘请国外教师28人,其中聘期一年以上的教师9人,他们主要是专业课程和语言外教;聘请IT公司的兼职教师30人,他们都具有长期从事大型软件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的实际经验。

    软件学院近几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其中包括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金教工程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专项等国家级项目,以及大型横向开发项目。软件学院是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会长和武汉市三网融合与数字家庭协会秘书长单位。获得省部级奖6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其中200余篇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

    软件学院特别重视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和参与工程实践,学院每年拿出相当数量的经费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在国际国内各项大赛中获奖60多人次,学生创办的公司有三家获得客观风险资金的投入,取得了突出成绩。

    软件学院办学十年来成绩显著,办学模式和教学方式的改革特色鲜明,教师资源全球化,学生出口国际化,软件学院的学生现已成为我国IT行业特别是软件行业的一支生力军,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二、招生计划

    软件学院2015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硕士生:160人(专业型);其中,接收推免生40人。

    博士生:1人。

    三、申请条件

    1. 获得“985”工程、“211”工程学校推免生资格,或其它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专业)前5%。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

    2. 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tm)填报专业志愿(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学院《推免生招生简单》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严格按照本院《接收推免生简单》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 学院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

    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它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它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程序 要求 时间
    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打印或复印件,均需转换成PDF格式)。 ①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②本科期间前6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④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参加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 ⑤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网上缴费 10月5日前
    复试 1、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报名后 3日内
    2、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若确认复试,则进入复试程序;若未确认复试,经电话确认放弃者,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 2日内
    3、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参加面试(根据考生情况,采取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 10月10日左右
    录取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名单,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复试结束后 3日内
    2、考生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若同意,将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按程序上报学校进行网上公示。若不同意待录取,经电话确认后,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10月25日前
    3、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录检工作,政审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6月

    五、复试细则

    1.推免生均应参加推荐考核(复试)。

    2.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成绩和考核(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80%、考核(复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平时成绩的计算均按第一次与同班同学一起考试的成绩确定;考核(复试)成绩以申请人《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的评分为笔试成绩,面试采取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方式。

    六、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要求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1. 政治素质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等。

    2. 业务技能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很强的动手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设计、研发、维护工作能力;具有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市场开拓的能力。

    3. 外语水平

    具备良好阅读、理解、撰写外文资料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软件工程硕士具有多个培养方向,主要有以下九个:

    1. 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2. IT项目管理;

    3. 软件测试与质量工程;

    4. 嵌入式系统与应用;

    5. 数据库系统与应用;

    6. 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

    7. 数字化技术与领域工程;

    8. 图形图像处理;

    9. 数字媒体技术。

    培养方向主要根据人才市场和工程实践基地需求以及导师科研情况动态设置;学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个人兴趣爱好,在导师指导下,侧重某一方向或多方向选修课程和进行研发工作。

    (三)培养特色与学习年限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企业或软件工程项目的实际开发过程,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研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

    学院聘请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业界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软件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加强双语教学的力度,包括直接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培养学生国际竞争的能力。

    人才培养具有以下特色:

    1. 夯实专业基础。学生须掌握软件工程领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在软件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长期、深入发展潜质和竞争能力;

    2. 强化能力素质。学生应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研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 注重工程应用。采取国际合作、校企共建和层次化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使学生掌握软件产业最新的开发流程和规范,具有快速参与国际化企业开发和解决大型软件工程项目的能力;

    4. 培养创新思维。采用系统的理论课程学习、层次化的工程实践体系训练和创新项目驱动等多种培养模式,打造具有深入发展潜质和强竞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工程型软件精英人才。

    学制为2.5年,其中从事软件工程实践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件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为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4. 学院奖励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励奖学金,分别设立社会公益奖、课程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实践优秀奖、优秀论文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二期间评选。

    5. 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三助岗位;

    6. 学院对于生病、家庭出现变故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提供特别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完成学业。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电话:027-87792252 传真:027-87792251

    E-mail:liaohust@qq.com

    网址:http://sse.hust.edu.cn/(提供相关信息)

    2.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7557422 传真:027-87541509

    E-mail:zhaoban@hust.edu.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hustzs.cn

    3. 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电话:027-87542001, 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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