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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2 10:50:04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和26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6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00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不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3人,讲座教授35人,“千人计划”41人,“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教授900余人,副教授约1300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一般这个实验室不对外公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文献资源741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港澳台学生14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300批、1500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链接附后)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在院系简章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按申请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招生院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院系简章公布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院系简章要求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之前。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院系简章公布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在院系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三、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

    网址:http://www.hustzs.cn(提供在线咨询)

    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电话:027-87542001,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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