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的一级学科“电气工程”是国内首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和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的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第2。拥有3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007年成为首批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本世纪初,在国家制订的建设世界一流和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方针指引下,本学科积极跟踪国际电气工程学科的发展趋势,在保持并立足传统优势学科方向的同时,逐步发展了超导电力、脉冲功率、强磁场、磁约束聚变、等离子体、加速器等新兴的学科方向并取得重要研究进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现代电气工程学科体系。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一个,国家大科学工程一个,省部级研究平台十个。
本学院热烈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申请免试攻读本学院的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在学术队伍方面:现有教授58人,其中包括两院院士3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全职回国3人、青年千人3人、长江学者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14人,楚天学者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已形成一支学术研究方向明确、各方向研究力量均衡的高水平学术队伍。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统一为“电气工程”,并统一颁发“电气工程”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电气工程专业下设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电机系统与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以及电气信息检测。各方向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研究内容,如表1所示。培养的研究生受到社会普遍欢迎。
报名时请选定希望的复试研究方向码。我院脉冲强磁场中心是一个综合性平台,其研究内容覆盖上面所列多个研究方向。为便于统计,希望选择该中心的考生请选择研究方向码07,即电气信息检测技术。如有问题,可与各研究方向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表1:各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及负责人
招生 专业 | 研究方向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负责人 | 邮箱 | 备注 |
电 气 工 程 | 01电机系统及控制 | 陈德智 18971388767 | dzhchen@mail.hust.edu.cn | 电机设计、驱动与控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文明浩 13986011608 | swenmh@hust.edu.cn | ||
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张丹丹 13871388208 | dandanzh6168@sina.com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 | |
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林桦 13707108850 | LHUA@hust.edu.cn | ||
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任丽 18971198286 | renli@mail.hust.edu.cn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信息检测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超导电力技术,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 | |
06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 | 张明 15337265417 | zhangming@hust.edu.cn | 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07电气信息检测技术或脉冲强磁场 | 丁洪发 13072771359 | dinghongfa@sina.com | 电气信息检测技术,电机与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二、 招生计划
本学院统一按照“电气工程”专业进行研究生(含各种培养类别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和培养,研究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电气工程”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学院在2015年计划招收的推免生名额为:170人,其中
1、电气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150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比例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电气工程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人
三、 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修读本专业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6、各研究方向报名条件参看下列表格
研究方向码及名称 | 报名的基本条件 | 专业要求(非电气工程类学生需事先与研究方向负责人或相关导师取得联系) |
01电机系统及控制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专业排名前5名或前8%,或其他具有电气工程类国家级科研教学平台的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物理,应用数学。 |
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年级排名前2名,或具有电气工程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学科 |
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年级排名前5名,或具有电气工程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学科 |
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专业排名前2名或前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学科 |
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专业排名前5名或前8%,或其他具有电气工程类国家级科研教学平台的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机械工程,能源动力工程,控制工程,电子工程等相关学科。 |
06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或其他具有电气工程类国家级科研教学平台的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能源动力工程,控制工程,电子工程等相关学科。 |
07电气信息检测技术或脉冲强磁场 | 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控制工程、电子工程等相关学科 |
四、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认真阅读本文件,即本学院的《2015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尽早填报),网上缴费,并网上随《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一起提交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个人志愿说明。请在个人志愿说明中陈述,个人所希望报考的类别即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个人所希望报考的研究方向,是否有希望的导师,是否愿意接受不同导师之间的调剂,是否愿意接受研究方向之间的调剂等相关内容。本学院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请希望报考本学院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
2.本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本学院按照本文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随时(考生报名三天内或更早)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定时查看研招网的复试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复试通知随考生报名情况随时发出,建议考生尽早报名。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复试时间及形式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将分两批或更多次复试,复试名额原则上为招生名额的1.2倍。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30日下午1:30, 电气学院研究生科(西二楼217)。对已及时报名并确认参加复试,因交通困难,无法按时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可向研究方向负责人申请远程面试。
第二批复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2:00,电气学院研究生科(西二楼217)。第二批面试不设远程面试,所有考生必须到现场参加面试。
因第一次复试时间较早,请有意参加第一次复试的考生尽早报名,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提前做好交通安排,以免受到“十一”交通高峰影响。
5.复试
同意参加本学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复试, 既综合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各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4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综合面试成绩由学院复试小组根据推免生在本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教育背景、外语水平、课外科技活动、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报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6.录取原则与待录取通知
录取原则:考生报名时的原有成绩等材料,作为考生的报名资格,并计入复试成绩。录取以复试成绩为唯一依据。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
7.考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本学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 培养工作
被我学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学校及本学院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
六、 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七、 服务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电话:027-8754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