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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自动化学院

    日期:2014-10-22 13:21:46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是由原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和原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于2013年合并组建的学院。原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前身是成立于1973年的华中工学院自动控制系,1999年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原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是1978年由教育部和航天部共同批准成立从事图像识别和人工智能研究的研究机构。

    伴随着华中科技大学的成长,今天的自动化学院在国内控制学科、系统工程学科和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科都享有较高声誉,在国内航天航空的智能信息处理领域具有明显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科学研究工作主要涉及复杂系统控制理论、决策分析与决策支持、电力电子与运动控制、智能控制与机器人、计算机集成控制与网络技术、信息检测与识别、飞行器控制与状态监测、生物信息处理、神经接口与康复技术、物流系统、国民经济动员与公共安全、多谱图像探测与制导技术、多谱信息的实时处理与系统集成技术、人工智能与思维科学、信息安全等方向。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与引进并重,形成强有力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36 人,教授46人(博士生导师37人),副教授47人,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师资,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4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

    近十年来,学院承担并完成的国家和企业科研项目1300余项,科研经费不断攀高;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励10余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0余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数百项。2007年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七。学院拥有“多谱信息处理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图像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两个科研平台。

    学院现拥有5个工学硕士点、博士点(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 ),1个理学硕士点、博士点(系统分析与集成),设有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校就读本科生1300余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

    我院研究生培养始终围绕国家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培养规模稳定的同时,重视提高培养质量。1人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1人获得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近20人获得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院致力于营造完善的成才机制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学院每年举办近40期学术报告会,多方筹措经费鼓励学术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来我院讲授研究生课程,扩大了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增强了研究生的创新研究能力。

    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动化学院将坚持华中科技大学“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秉承原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和原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的优良传统,大力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的宽口径复合型人才,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招生计划

    1. 免试硕士生招生计划: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采取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二级学科进行培养,2015年我院学术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为95名,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1100)招收90~95名,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代码071102)招收0~5名;学术型免试生中拟招收硕博生20名;2015年我院专业型研究生拟招免试生40名(专业名称为控制工程,代码为085210)。

    2. 直博生招生计划:2015年我院招收免试直博生的计划为12名,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1100)招收10~12名,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代码071102)招收0~2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本科专业为自动化、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电子、机械、电气、数学等专业及其相近专业。

    4.本科阶段前三年的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的条件为:985高校的前30%,非985的211高校的前15%,其他重点高校的前5%;学术成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此要求。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本,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我院《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严格按照本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我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我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我院的复试时间定为10月8日~10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将在我院网站主页(auto.hust.edu.cn)上公示,并将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我院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我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我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我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系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四、复试细则

    1. 复试时间定为10月8日~10日。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实地面试、网上面试或电话面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具体情况合理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2.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该计划包括目前的学习、学术等情况的简介,对拟计划开展的攻读学位领域的认知情况,以及个人拟开展的研究设想。该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3. 复试小组由我院高水平的教师组成,组成时参考了考生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3名专家。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诚信考核、政审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面试时间一般是每生10分钟。

    4.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和专业面试表现给出复试成绩。

    五、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原则上985高校的免试生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免试生优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七、服务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科

    电话:027-87540131 邮箱:zdhyjsk@mail.hust.edu.cn

    网址:http://auto.hust.edu.cn

    QQ交流群:7617537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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