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是科技部于2003年11月批准筹建。由教育部、湖北省和武汉市共建,依托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共同组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武汉·中国光谷”的创新研究基地,定位于国家创新体系下的科研基地,光电科学与技术的学科创新基地,光电领域高层次、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基地,光电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基地,为推动民族光电产业进一步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光电产业国际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和技术支撑。
实验室现拥有60亩实验园区和4.8万平米“光电实验大楼”。目前在光电子器件与集成、激光与太赫兹技术、能源光子学、生物医学光子学、信息存储与光显示、光电辐射与探测等六大领域建立了六个功能实验室,并投入近6亿多元建立了12个科学研究平台以及1个光电公共测试平台,开展立足光电前沿的基础研究和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高技术研究。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目前有固定科研人员127名,流动科研人员236余名。其中包含两院院士4名,海外院士1名,973首席科学家6人次,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10名,中组部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名,教育部“长江学者”13名(特聘8名,讲座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6名,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入选者2名,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4名,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名,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8名,1人获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HHMI)国际青年科学家奖,1人入选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Fellow,1人入选英国工程技术学会(IET)Fellow,1人入选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Fellow,1人入选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学会(IEEE )Fellow,1人入选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Fellow。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湖北省创新团队2个。聘请了以美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工学院会士等著名海外大师和海外学术骨干组成的海外学术军团。目前,在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达1400余名。
2004年-2013年,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共获批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国防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1355余项,累计到账116709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763 项,湖北省、武汉市项目117项,国际合作项目32项,与企业合作横向项目422项,其中主持千万级国家项目15项。2004年以来,实验室共获得各类科技奖励近12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含专用项目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0余项等。2004年-2013年共发表包括Science、Nature系列在内的发表SCI论文 2327篇(IF>10的28篇,Science 2篇,Nature及其系列刊物1 篇);发明专利授权461项,实用新型专利132项,软件著作权63项。2008年以来在《Optics Letters》和《Optics Express》两个光电领域的国际顶级期刊的总发文量,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排名第一, 2013年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在《Optics Letters》和《Optics Express》发表论文总数占全球文献总量的1.55%。
实验室始终把为国民经济主战场服务作为自己的责任与使命,通过开展前沿科学与跨学科研究,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光电测试、光电行业标准建立,光电人才培养与培训等方面为“武汉·中国光谷”和光电行业发展与产业化提供多方位的支撑与服务。实验室现与11个企业联合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数十项成果与技术成功转化和应用到通信、能源以及工业制造领域,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数十亿元人民币。
实验室已成为我国光电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目前,实验室与全球40多个重要科研机构、高校及企业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2007年被教育部、国家外专局批准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获批中央组织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并被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授予“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国际化的开放机制,每年吸引数十名海外学者、10余名外籍院士和50多位专家学者来室工作。实验室发起的“国际光子与光电子学会议(POEM)”已成功举办七届,成为国际光电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之一。同时打造了“武汉光电论坛”等高水平学术交流品牌,至今已有80余名海内外大师大家来论坛讲学。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欢迎以下学科背景同学申请:光学工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数学等。
一、 招生计划: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2015年拟招收推免硕士 150人,直博生120 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985高校的推免生;或211高校(非985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20%;或其它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10%。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申请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提出免试推荐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5日。申请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根据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复试流程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实地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汇总复试情况,报院实验室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四、复试细则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成立专门的复试小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是复试的重要依据。复试时的面试采取电话面试、网络面试或者实地面试。复试小组综合考虑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研究目的意义、对研究现状的把握程度及初步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分项的权值如下:
得分项 | 权值 |
表达能力 | 15 |
逻辑思维能力 | 20 |
项目研究目的和意义 | 15 |
对项目相关研究动态把握 | 20 |
初步研究方案 | 30 |
五、培养工作
被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导师和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同意、批准后,报校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七、其他
导师信息可入实验室主页查询:http://www.wnlo.cn/Teachers.php,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87793536(易香琴老师),87793537(徐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