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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通知

    日期:2014-10-21 10:54:05   来源:
    各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系、室、所):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网上申请和确认。确认后请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南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南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破格申请表》)、《南通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附件材料清单》等,连同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

    l 申请网址:http://yjs.ntu.edu.cn/,在用户登录栏登录“推免生申请”。

    l 网报系统开通时间:9月9日10:00

    l 网报系统关闭时间:9月16日15:00

    4.推荐学院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及本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并组织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按学院或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于9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

    5.9月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的免试生名单并在校内网上予以公示;9月24日前将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此阶段,若因学院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学生名单,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自9月25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按“附件1 ”中蓝色文字的时间安排,自行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以下操作: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点击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按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查看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点击并接收待录取通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内,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研究生处或所报外校研究生处(部、院)。

    四、接收工作

    1. 各招生学院(系、室、所)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系、室、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表(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去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并请于9月15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件。

    2. 9月28日至10月24日,各招生学院(系、室、所)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报名情况及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适时组织相关工作。

    五、组织与管理

    1.学校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并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为组成成员的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各相关学院(系、室、所)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校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专家教授代表为组成成员的学院(系、室、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关键环节,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六、监督机制

    1.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免生工作。

    2.实行公示制度。对推荐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全部实行公示,充分发挥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作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宋老师、沈老师;电话:85012093

    校内网报技术支持:胡老师;电话:85012095

    政策咨询:廖老师;电话:85012090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501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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