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荐时间
1.9月5日-12日,各学院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公布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3日-15日,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3.9月16日-1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4.9月23日-25日,推免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三、接收办法
(一)经学校公示且上报教育部备案的所有推免生(含校外推免)均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对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进行审核,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下载接受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四)参加我校复试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校外考生需提供2位导师的推荐表各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五)复试后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上传教育部备案。
(六)经备案拟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复试时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5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启仕布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不接收推免生。
(八)接收时间
1.10月15日前,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10月16日-20日,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发送复试通知、下载接受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3.10月21日-23日,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
4.10月24日-25日,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者;
2.第四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低于60分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受到违纪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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