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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0 11:10:10   来源:

    2015年我校积极鼓励并接收校内和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原则与要求

    1. 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所有推免生(国家有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除外)均享有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权利。

    2. 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收推免生办法(包括直博)和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3.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都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4. 我校各学部(学院)依据科学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及时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类别。

    5. 推免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并参加招生单位的考核,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6. 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7. 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须经接收学部(学院)面试并同意接收。

    8. 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三、接收类别

    1.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推免生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自行选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类别。所有推免生在录取后不得更改学位类别。

    2. 直博生

    推免生可自行选报我校“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生”类别。我校鼓励优秀的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为理学的数学、物理学、化学及工学的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

    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需在10月下旬登陆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18.65.51/zsgl/bswb/index.aspx)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3. 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新疆高层次双语人才计划、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国防科工院校补偿计划、免费师范生等。

    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四、申请及复试时间

    2014年9月25日-10月24日之间,凡取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均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志愿,我校将及时受理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 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或《大连理工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1份。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1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

    3. 直博生需提交2份《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需要两名教授分别推荐)。

    4.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5. 申请学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政策

    1. 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万元/人,奖励名额80名左右。

    2. 优先推荐推免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3. 所有推免生均能享受二等以上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其中来自985高校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助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元/月。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4. 直博生将直接享受博士生待遇,助学金为2000-4000元/月,一等学业奖学金3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

    各学部(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公布拟招收推免生数量,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

    各学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监察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工作,负责对各学部(学院)监督组工作的指导,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监督电话:84708786 ,84706162

    邮箱:jjwbgs@dlut.edu.cn,mxl@dlut.edu.cn)

    八、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 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 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九、推免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老师、刘老师

    电话:84708338、84706301

    邮箱:xujiping@dlut.edu.cn

    办公地点: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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