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研究生招生体系,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2.可接收所有院校推免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陆研招网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校通过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审核考生信息,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确认后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校参加复试。
4.学校将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在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三、推免生的复试
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大连工业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四、优惠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除享受正常的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参评国家奖学金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优秀学士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工学、理学、管理学、工程硕士及农业推广硕士新生奖学金6000元/人,艺术类10000元/人。
3.学校拟从录取的推免生中选拔部分学生作为编外辅导员工作两年,第三年以统招研究生身份正式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同时继续兼职从事学生工作两年,毕业后根据学校与学生双向选择,通过公开招聘程序优先选聘。具体遴选条件、面试办法、待遇等相关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制定实施。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0411-86323869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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